省管湖泊管理能力建设规划获批复

  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批复《江苏省省管湖泊管理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批复实施将对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湖泊巡查执法和科学监测能力,强化湖泊管理保障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规划》是《江苏水利现代化规划》在省管湖泊管理保护领域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是我省首个湖泊能力建设类规划。《规划》依据《江苏省省管湖泊保护规划》《江苏省水利现代化规划》,梳理了省管湖泊管理能力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提高管理能力建设的需求,明确了省管湖泊管理能力建设目标,涵盖了管理组织体系、管控体系、监测评价体系三项建设任务,提出了实施安排、投资估算和保障措施,以实现“空间管控有力、监测预警精准、信息通讯可靠、组织保障高效”的规划目标。 

  为解决我省湖泊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 2013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送检查<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中,将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能力建设作为主要建议意见之一。2014年3月省水利厅启动《江苏省省管湖泊管理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前期调研,编制规划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下阶段,我厅将按照省发改委批复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探索推动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及早发挥效益。(供稿:厅工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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