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管湖泊管理能力建设规划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审查

  4月27日,《江苏省省管湖泊管理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审查。省发展改革委樊海宏巡视员、省水利厅张劲松副厅长到会讲话。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太湖办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会议。 

  江苏是淡水湖泊较多的省份,湖泊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为解决湖泊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升湖泊管理能力,切实保障水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 12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送检查<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中,将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能力建设作为主要建议意见之一。 

  本次《规划》依据《江苏省省管湖泊保护规划》《江苏省水利现代化规划》,梳理了省管湖泊管理能力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提高管理能力建设的需求,明确了省管湖泊管理能力建设目标,涵盖了管理组织体系、管控体系、监测评价体系三项建设任务,提出了实施安排、投资估算和保障措施。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审查。 

  樊海宏强调,规划编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设重点,强化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下阶段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资金、监督等综合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科学、有序实施。 

  张劲松对省管湖泊能力建设下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超前筹划建设前期工作、分级落实资金、推进建设试点,要求规划编制组按照与会专家和代表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后报省发改委批复。(供稿:厅工管处  戴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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