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在金坛召开

  4月22日,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在金坛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省重点水利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李陆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局长朱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副巡视员胡为平出席会议。 

  李陆玖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就强化执纪监督、防范廉政风险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深刻认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二要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深入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融入工程建管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要防控风险,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要以深化重点水利工程纪检监察现场派驻为抓手,围绕构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主线,突出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四要严格执纪,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现场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管党治党的纪律尺子,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敢于较真、勇于担当,对工程建设管理中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他要求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省重点水利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江苏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朱海生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局分党组带领局机关各党支部和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着重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各项工作中持续保持党风廉政高压态势,为圆满完成重点水利工程年度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他强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系统要自觉践行“五个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廉政是第一保障的观念,加强领导、改进作风、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努力开创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他要求局机关党支部和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一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抓好局分党组、临时党支部和工程参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思想上对党忠诚,工作上勇于担当,律己上严格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三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守法律法规,严明组织纪律,注重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四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服务“双百”工程为契机,以开展“三解三促”为抓手,以服务机关发展为要求,从严从紧转变作风,全面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四个安全”。 

  会上,朱海生与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建管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就廉政文化、工程招投标和移民征迁等工作作了发言。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建管局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交流发言。 

  厅监察室、基建处、移民办负责同志,建设局各处室负责同志,省各重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负责同志及省各重点水利工程纪检监察派驻组负责人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顾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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