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地方 > 内蒙古

内蒙古三部门联合推进用水权改革

发表时间:2024-12-24
  本报讯 (记者 李建国)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日前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深化用水权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等,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内蒙古明确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的具体要求,明晰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构建用水权交易市场、强化监测计量和监管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鼓励各盟市、旗县市区根据区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用水权交易价格形成和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闲置用水权盘活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
  内蒙古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明晰和交易管理制度,明晰以旗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区域初始水权和取用水户、灌溉用水户等用水权,完善用水权交易机制,建立活跃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到2035年,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12月24日

作者:李建国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