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在广西地级市率先落实河湖长制专项激励
中国水利网站讯 (通讯员 张越 覃玉婷 卢明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日前下达市河湖长制考核专项激励奖励资金260万元,横州市及南乡镇等12个单位获得资金奖励,这也是自治区内首个开展并落实河湖长制激励工作及资金的地级市。
碧水蓝天——南湖初夏 谭艳芬 摄
南宁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围绕全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坚决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和规范化、河湖采砂综合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质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治理修复等重点工作,开展差异化、科学化、精准化考核评价,不断完善河湖长制激励考核体制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在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得力的地方给予专项激励,促进河湖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南宁市不断强化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水质“提质进位”行动,加强水域源头治理防控,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打造宜居生态环境,推动“中国绿城”品质升级。2024年1—7月,南宁市主要流域水质持续向好,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建成区原有黑臭水体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实现3个100%。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4年8月19日
作者:张越 覃玉婷 卢明发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