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年第2号总河长令
广东部署建立水塘河道清淤常态化工作机制
发表时间:2024-10-17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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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寇磊)广东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黄坤明,省长、省总河长王伟中日前共同签署2024年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建立水塘河道清淤常态化工作机制的令》,统筹推进水塘河道清淤与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
广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在认真摸查、制定方案、开展清淤、长效管护等环节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推动清淤工作;落实政策支持,加大以工代赈、财政支持、用地保障、污泥处置、产业扶持、科技创新、多元化投融资、社会资本参与等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资源化利用收益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强督导落实,将清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加强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和动态评估;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水塘河道清淤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10月17日
作者:李攀 寇磊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