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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态新城”建设赋能

——福建泉州市洛江区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新模式

发表时间:2025-04-30
  □本报通讯员 张礼仁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地处东南沿海,河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洛江区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主线,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现路径,形成“保护—开发—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以良好生态环境赋能“智造洛江、生态新城”建设。
  打造水经济产业链
  激活水生态资源
  洛江区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原则,以洛阳江、晋江东溪、木兰溪支流为主线,将全域河湖列入规划范围,确定河道岸线、管理范围线及生态保护蓝线,河道生态保护蓝线纳入城市“多规合一”,并形成“一河一档一策”,为全区河道治理管理保护提供了刚性依据。
  洛江区突出河湖生态增值效应,先后投资5亿余元用于全域河道护岸整治、生态环境修复、河湖环境质量提升、流域景观建设等项目,河湖面貌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域河道堤防防洪标准均达标,两岸绿化率及景观绿地覆盖率超80%,为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供了坚实基础。
  洛江区积极推动幸福河湖建设与沿线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相衔接,充分利用泉州湾湿地公园、海堤护岸等闲置空间,打造泉州湾滨海湿地公园,为市民打造多功能游憩空间,提升群众满意度。
  以洛阳江生态长廊为轴线,洛江区通过恢复植被、提升水环境质量、改造生态化工程,带动流域沿线滨水产业带、经济带发展;采取环湖设计生态与文化元素融合景观夜景工程、修复优化植物群落等措施,在国家AAA级景区仙公山入口处打造湖畔花海“夜市经济”,带动滨水商业发展,营造“生态宜居、产城融合、文化彰显”城市风貌,为洛阳江流域沿线地产开发提供生态溢价空间,实现水生态保护治理与关联产业双向“增值反哺”的良性循环。
  发掘水文化增值潜力
  释放水生态红利
  洛江区拥有宋代古桥洛阳桥、陈三坝、濠溪石梁桥、惠女水库等与水利密切相关的丰富旅游资源,为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洛江区秉承生态、历史与文化融合的理念,紧紧抓住“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的有利契机,创新“河湖+”“水利+”经济融合发展模式,积极构建名桥(洛阳桥)、名人(俞大猷)、名传(陈三五娘传说)、名精神(惠女精神)等洛江水文化旅游新格局。洛江区深度发掘“陈三五娘”爱情故事,倾力打造富有影响力的陈三坝婚恋主题水文化公园;推进红色资源与生态资源相融合,利用“福建省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惠女水库展览馆水文化精品工程,开发“水利研学+红色教育”惠女精神红色线路,让悠悠文脉通过秀美河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财富。
  洛江区对龙潭溪、后溪、东溪等河流实施“微改造,精提升”工程,深入挖掘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产品价值,打造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垂钓、水上运动、“洛水仙山宴”等水线共富带,做好“农、旅、吃、住、游”的水文旅融合发展文章,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发展,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共同富裕”的洛江现代化水美乡村新路子。
  突破水权益经济属性
  增值水生态资产
  洛江区积极探索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实现对水生态产品的“存在价值—生产要素价值—交换价值”逐级增值。
  洛江区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指导企业取得水资源如矿泉水的采、探矿权益,通过价格杠杆实现水产品价值;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解决辖区群众的用水问题,从而实现公共性水生态产品稳定持续供给;利用具有生态功能的水库和湖泊,重点发展“以鱼净水”生态养殖产业,实现水产品市场溢价。
  洛江区进一步细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按照自愿协商原则,综合考虑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水生态产品实物量及质量等因素,推动调水区和受水区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与受益区之间的生态保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落地。
  洛江区还搭建了资源资本化平台,积极探索推进盘活辖区新南、后坂、前洋等水库国有存量资产,采用“传统抵押+取水权征信”融资模式,加大对区域内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绿色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以阳江水质净化中心等污水治理工程为突破口,探索建立水生态环境损害救助机制,联合保险公司共同设立水生态环境赔偿基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损害救助,有效控制项目风险,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市场化运营与管理,获得水生态环境效益变现。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5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