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法强化地下水保护管理
发表时间:2025-10-11分享到:
复制链接成功
本报讯 (记者 吴晓珺)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条例对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内容作出细化补充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完善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制度,明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地质勘查评价、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主体。同时,细化地下水储备和动用方式,要求相关主管部门编制全省地下水储备方案,科学划定地下水储备范围,并规定动用地下水储备的流程。
在统筹地下水保护与利用方面,条例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完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制定的主体和程序,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明确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地下水水权交易,引导开展集中交易,并逐步将地下水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条例还厘清了地下水管理中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协作配合,加强地下水监测。规定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监管制度,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对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等实施封井或回填。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5年10月11日
作者:吴晓珺
责任编辑:王瑜